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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

发布时间:2022-08-03来源:安康育英中等职业学校

1.全国文明城市的涵义:

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谐宜居、人民满意的城市。

2.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:

国家层面: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;

社会层面: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;

个人层面: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

3.中国梦的本质内涵:

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。

4.公民基本道德规范:

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。

5.志愿服务精神:

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。

6.志愿服务理念:

学习雷锋、奉献他人、提升自己。

7.我们的节日:

春节、元宵节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七夕节、中秋节、重阳节。

8.道德模范和“身边好人”五大类别:

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。

9.市民“做三好”内容:

在社会做一个好市民、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、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。

10.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:

安康市市民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,支持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是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。

11.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:

提高城市文明程度,提高市民文明素质,提高市民幸福指数。

12.市民行路要做到:

遵守规则、服从交警;停放有序、不碍交通;问路礼貌、指路热情;拾金不昧、见义勇为。

13.市民乘车要做到:

遵守规则、服从管理;尊老爱幼、维护秩序;举止文明、讲究卫生;互谅互让、互相帮助。

14.创建文明“六个好”标准:

思想道德教育好、领导班子建设好;

教师队伍建设好、校园文化建设好;

优美环境建设好、活动阵地建设好

15.未成年人“新三好”标准:

在社会做个诚实守信、遵守道德的好市民;

在学校做个热爱学习、全面发展的好学生;

在家庭做个勤俭自强、孝敬长辈的好子女。